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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审计报告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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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报 告
安永大华业字(2005)第0058号 |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4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2004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2005年4月15日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的历史沿革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992年8月12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桂体改股字(1992)6号文批准设立,现发起人股持有者为广西电网公司(原名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广西建设投资开发公司)。2003年6月11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500001000755。现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庆。
现公司注册资本为675,363,033.00元,折合675,363,03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143,333,333股。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华业字(2000)第431号验资报告。公司所发行的A股于2000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根据国务院国函[2003]16号文及国家经贸委国经贸电力[2003]171号文,广西电网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以行政划拨方式转至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该公司于2002年12月29日由国务院批准组建,2003年4月9日取得营业执照),公司控股股东实质上已由广西电网公司变更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目前股权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公司于2003年2月27日发布了控股股东将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所属行业性质和业务范围
公司所处行业:公用事业。
经营范围:开发建设和管理水电站、火电厂和输变电工程,独资、联营开办与公司主营有关的项目,电力金融方面的经济技术咨询,兴办宾馆、饮食、娱乐业、日用百货、通用机械、电子产品、电子器材的销售。
3、主要产品:电力。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公司及子公司执行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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