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职深审字[2006]第098号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5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2005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中国·北京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丁景东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屈先富 |
关于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占用资金问题的专项说明
天职深专审字[2006]第099号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5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2005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于2006年4月21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书编号为:天职深审字 [2006]第098号)。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
现根据贵公司2005年度财务会计资料,对2005年度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承担费用和债务,以及应收、预付、应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款项情况作出如下专项说明。如实对外披露这些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是贵公司的责任。下列资料和数据均完全摘自贵公司的2005年度财务会计资料,除了为出具上述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而实施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其实施其他额外审计程序。
2005年度内,贵公司无除正常商品、劳务交易以外引起的应收、预付或应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款项,也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互相承担费用或债务的情形。
|
中国·北京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丁景东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屈先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