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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利润分配年度:2007年度; ● 每股派现金:0.12元人民币 (含税) 、0.108元人民币(税后); ● 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6月19日; ● 除息日为:2008年6月20日; ● 红利发放日为:2008年6月27日。
一、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披露日期
本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2008年5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2007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
(一)2007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07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5月8日召开的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1)经审计,桂冠电力(母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45324.54万元,应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计提10%法定公积金4532.45万元。根据财政部2007年11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规定,已将母公司对各子公司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投资收益进行追溯调整后,相应减少2007年期初未分配利润12,777.97万元,调整后公司的期初未分配利润为16362.61万元。在公司2007年6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实施对上年股利分配时实际支付股利及提取任意盈余公积27,434.55万元,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调整后母公司的上年结转到本年的未分配利润为-11,071.94万元,因此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9,720.15万元。扣除2007年度按股比未确认合山公司当年亏损9,103.69万元,以及减免所得税金2,469.48万元(按照减免所得税有关规定,拟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2,469.48万元),本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8,146.98万元。公司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1.2元(含税)进行分配。由于公司存在可转债转股情况,因此,派发现金红利总股本基数以派发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2)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发放红利年度:2007年度。
(三)每股派现金0.12元人民币(含税)、0.108元人民币(税后)。
三、本次分红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19日 2、除息日:2008年6月20日 3、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27日
四、本次分红的对象
本次分红对象:截止2008年6月19日下午3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本次分红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其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度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71-5636271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北四里6号 邮政编码:530023
七、备查文件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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