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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682号),广西目前的部分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进行调整,其中涉及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占60%股权)电厂的上网电价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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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装机容量 (万千瓦) |
原上网电价 (元/千瓦时) |
调整后上网电价 (元 / 千瓦时) |
电价调整额 (元/千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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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山电厂( 扩建 ) |
66 |
0.3771 |
0.4107 |
+0.0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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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山电厂( 老厂 ) |
11 |
0.3427 |
0.4107 |
+0.0680 |
以上电价调整自2008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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