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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8年7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茂县天龙湖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湖公司”)和茂县金龙潭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潭公司”)为满足灾后重建及流动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申请贷款。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茂县天龙湖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占100%股比,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5600万元;注册地:茂县;法定代表人:李志农;主营:水力发电;截止2008年3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142707万元,负债总额113298万元,资产负债率79.39%;截至2008年3月末,收入2049万元,主营业务利润337万元,净利润-1412万元。 (二)茂县金龙潭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占100%股比,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5000万元;注册地:茂县;法定代表人:李志农;主营:水力发电;截止2008年3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131575万元,负债总额103802万元,资产负债率78.89%,截至2008年3月末,收入3369万元,主营业务利润773万元,净利润-700万元。
三、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为茂县天龙湖电力有限公司2008年度37,000万元贷款和茂县金龙潭电力有限公司20,000万元贷款向银行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茂县天龙湖电力有限公司、茂县金龙潭电力有限公司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水力发电,本次借款资金用于灾后重建及补充流动资金,同意为其商业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8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0.8%;公司对控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0.8%。
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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